相配之谜
「相配 」是一个危险的字眼。圣经没有这种用法,且一般流行的文辞中,用这字的观念也很易令人误解,且是不合圣经的。一般所谓「相配」的观念,不论信徒与非信徒,都会带来不幸的结局。
「相配 」到底是甚么意思?通常的用语中,就是说两个人在个性、兴趣和背景上 ,都很相称,因此婚姻 多半会成功,过于那些样样相反的人。在圣经里,这一点找不出根据来。假如两人社会经济阶层相同,又喜爱网球,或双方父亲都穿灰绒工作衣,这些共同点能叫两青年人结合美满,这观念半点圣经根据也没有。相配不相配的观念,必须在圣经亮光下重整。
圣经指出的事实,没有两个人是相配的,不管他们背景相同或不同。我们本性都是罪人,也就是说,在本性上根本就无法相配。两个人若要真真正正相配,就必先成为基督徒,然后藉神的恩典,竭力向「相配 」的目标努力。没有人是生来相配的,只有圣灵在人生命中作成成圣的工夫,才有相配可言。
这样,怎样选配偶才对呢?只有两个必须条件:(1) 对方必须是基督徒;(2)两人不但应乐于遵行神的话,依从神的方法,一同面对各样问题,彼此磋商,谋求解决,更应不断在这方面有所进步。虽然社会经济背景、种族、年岁等因素,也可以成为选择的次要条件,却绝非必须条件。这些其实是蛋糕上的奶油,除了救恩以外,唯一真正必须的因素,是能够依照圣经同心解决问题。有了这个,就是背景相差悬殊的人也可从对方身上得着深厚的影响,得着更丰盛的生命。差异(或相似),只是喜好的问题,并非绝对的。可是,若没有依照神的话来解决困难的心志与力量,就算背景一模一样,也不能使两个带有罪性的人相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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