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教音乐有个特殊的称谓,就是“圣乐”。用“圣乐”一词来称谓基督教音乐,确实能客观、具体地表达、体现基督教音乐的神圣性、独特性、超越性与永恒性。可以这样说,“圣”是基督教音乐的基石,离开这块基石,也就失去基督教音乐的特性与存在的意义。 圣乐之“圣”,体现在它是被「分别出来,不作他用」。这正是「圣」字(sanctify)在《圣经》里的意义[1]。这里指出“圣”的两个特性:分别、专用。“分别”说明了圣乐的独特性与超越性,“专用”指出了圣乐的神圣性与永恒性。在天主教的《圣乐训令》中提到,圣乐的“圣”是因它具有“圣与善的本质”,“形式高雅及神圣”(分别)与“只为敬拜神而创作”,“用于崇拜神的仪式”(专用)[2]。 从圣乐“分别”的特性看,它排斥娱乐与商业,撇弃粗俗与低贱。从圣乐“专用”的特性看,它的目标不是任何人、事、物,它终极的、唯一的目标就是——神,“只献与万军之耶和华,万爱的圣子与保惠师圣灵”[3]。 在旧约时代,圣乐有时可能用于物质祭献的崇拜中,但到了新约时代,圣乐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祭物”(来:13:15),一道必须履行的命令(启:19:5),它的功能与意义就被提升到全新的高度,成了具有“属灵”与永恒特质的供物。 旧约的祭献最大的特点在于“分别为圣”,献祭的祭司要被分别为圣,被祭献之物亦要被分别为圣。凡是献给神的祭物,必须是没有残疾、没有瑕疵、没有斑点、没有疾病的牲畜,祭司对祭牲经过精心挑选、仔细甄别、反复查看之后,被分别出来的才能献给神。而身为新约祭司的基督徒们(彼前:2:9),岂不更该注意“圣乐之祭”的“神圣性”?因此,以随意、轻忽的心应付神圣的神,以“俗物”充为“圣物”献给神,那是所有传道人、圣乐事奉者的大忌,从本质上说,就是对超越、神圣、圣洁之神的“亵渎”,这样便可理解为何神会用怒火烧死以“凡火”充“圣火”向神献祭的拿答、亚比户了(利:10:1;民:3:4;26:61),因为“神在亲近他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他要得荣耀。”。 由此,我们晓得,圣乐是用来事奉神的,而神是圣洁的,圣乐的功用就决定了它“圣”的特质。经上说:“但你(神)是圣洁的,是用以色列的赞美为宝座的(注:“宝座”或作“居所”)”(诗:22:3)。圣洁之神必然要享受圣洁的祭物,神的圣洁属性必然会要求圣乐必须具备“分别为圣”的特性。一言以蔽之,真正的圣乐必须兼具“真”(本质)、“善”(内容)、“美”(形式)或曰“信”(忠于信仰)、“达”(表达信仰)、“雅”(超然脱俗),才配献于至高至圣之神。 祈克果(Soren Kierkegaard 又译:克尔凯郭尔)曾说:崇拜是一场戏,唯一的观众是神,所有参与崇拜的人都是演员。圣乐作为崇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专属于神,惟神独享。神的“专用权”和“所有权”赋予了圣乐“圣”的本质。如果圣乐所服事的对象仅仅是人,如果圣乐仅仅是用来满足人感官的享受,宣泄人抑郁的情感,放松人紧绷的思绪,刺激人猎奇的心理,表达人放纵的欲望,那么无论从本质与形式上说,都不能、不配称为圣乐。因为“颂赞,荣耀……都归与我们的神,直到永永远远(启 7:12)。圣乐的“神圣性”就建基于它与神的这种“专属”的特殊关系。 从另一方面说,我们肯定人在使用圣乐献给神时所带来的愉悦、感动、满足、神圣之感与敬畏之心。真正的圣乐会“充满创意与惊颚”,“催促人在创造者面前谦卑,祈求怜悯、恩典、盼望”,也会“给人空间去凝瞑、祈祷、立志” [4]。但这些都不应作为我们使用圣乐的首要目的与终极目标。如果我们在咏唱圣乐时是抱着这样的心态,也仅是为了体验这些感觉,那么无异于“贬低”圣乐的超越性和神圣感。也就是说,我们若将满足人的自我感受视为圣乐事奉的目的,就是犯了根本性的错误,既显示了自己对圣乐事奉的无知,同时也侵占了神对圣乐的“所有权”,抢夺了专属于神的荣耀。 圣乐的使用惟一的、首要的、终极的目的就是“献给神”(来:13:15)。因“神荣耀之名是应当称颂的,超乎一切称颂和赞美!”,“独有他的名被尊崇。他的荣耀在天地之上”(尼:9:4;诗:148:13)。人在献上圣乐向神赞美时所经历各样美妙的恩典,那都是享受赞美神所带来的祝福。赞美神是美好之事(诗:135:3),必然带来美好的果晓。当神悦纳人赞美的供物时(诗:119:108),他会赐下各样的恩惠和荣耀(诗:84:11)。借用祈克果对崇拜的比喻,当观众(神)欣赏与悦纳演员(信众)的演出时,势必会让演员内心充满喜乐。在信众全心全意投入赞美之时,神也会拨动信众的心弦,倾注喜乐的恩泉,点燃复兴的灵火。这是敬虔的心灵与神的灵藉着圣乐相遇时所碰撞而迸发出来的满足的喜乐与无以名状的神圣体验。 如此说来,圣乐着实奇妙,妙就妙在:由“俗人“所写,却是被神圣之灵所引导与感动,因为那“人”、那“心”已经被神所“分别”,心思意念已然归向“神圣”;用文字填词,却能表达崇敬之心,因为那文字所承载的是神圣之道,真理之言;用音符所谱,却能放飞爱慕之情,因为那音符所浸润的是无比的渴慕、无尽的爱意;在地上献呈,却能直达天庭,因为它超时间、超空间、“超世界、超语言、超理智,使人遥望来世,脱离尘俗”[5],乘着歌声的翅膀,飞抵神的宝座;发自信众之口,却能深入父神之心,因为神悦纳、享受他儿女所献上的灵祭;始于今生,却能过渡自永恒,因为“音乐是时间的艺术,而其效果却是超时空的,圣乐更是由时间中找取永远,在时间而向永远。它是人类向造物主的欢呼,乃是一种情不自禁的高歌,表达其坚信切望热爱之至诚,故能使人超脱自我,忘怀人间,飞向天父,与凯旋教会的歌队合一”[6],在那永恒的国度里,赞美永不止息。而这一切的“奇妙”皆是源于圣乐之“圣”。 因此,从教会兴起于人类历史开始,“经过近两千年的经验,教会深信这‘圣’字有它的重要价值”[7]。教宗(保罗二世)为了让信众更深理解圣乐能真正是“圣”的,他指示了圣乐的神学基础,值得传道人与圣乐事奉者深思。他说“基督就是天父的赞美诗。他降生成人以后,便将这赞美诗交给了他的教会。这赞美诗就是他自己。这样,在教会里,直到他再来,可以继续不断地赞美父。因此,每一个基督徒蒙召参与这赞美诗,使自己在基督内成为对天父的[一首新歌]……这首在我和你们身上为了延续那永恒的赞美诗而回响着的新歌,必须符合天主圣言向天父歌颂时所具有的绝对完美,好使在生活上、在情感和艺术美上,能达致我们――生活的肢体――与基督我们的首脑之间的圆满合一……这圆满合一,也要求这音乐是‘神圣的’……因此不应具有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音乐色彩……”[8]。 一个传道人、圣乐事奉者对圣乐的使用取决于他(她)对神、对圣乐的认识程度。越是认识神的圣洁属性,就越怀敬畏、虔诚的心投身赞美的事奉;越是认识圣乐的功能与特性,就越以谨慎、圣洁的心献上美好的“祭物”。正确地了解、认识神的属性和圣乐的本质,才能建立美好的事奉根基。中国教会所需要的,正是那些以“分别为圣”之心向神献上“分别为圣”之祭的人。但愿神的众仆人都能以一颗纯洁、敬虔的心向神欢呼歌颂,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从亘古直到永远。愿众民都说,阿们。你们要赞美耶和华”(诗:106:48)。 [1] 罗炳良著,《圣乐综论Ⅲ》,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2005年11月,59页。 [2] 蔡诗亚主编,《圣乐文集》,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94年8月,10、34页。 [3] 罗炳良著,《圣乐综论Ⅲ》,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2005年11月,——使用指引。 [4] 罗炳良著,《圣乐综论Ⅲ》,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2005年11月,59页。 [5] 罗炳良著,《圣乐综论Ⅲ》,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2005年11月,59页。 [6] 李振邦著,《教会音乐》,台北:世界文物出版社,2002年7月,165页。 [7] 蔡诗亚主编,《圣乐文集》,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94年8月,61页。 [8] 蔡诗亚主编,《圣乐文集》,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94年8月,54页。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神州团契 ╋(始于2006)
GMT+8, 2026-5-14 16:29 , Processed in 0.06684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