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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厅、剧场礼仪

2011-1-8 22:26| 发布者: 麦子| 查看: 7213| 评论: 0

摘要: 到音乐厅聆听旖旎旋律是一件高雅的活动,做一名优雅的观众一定是您的心愿,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可以拉近您与音乐厅的距离,帮助您共鸣音乐带来的灿烂与阳光。 剧场礼仪——指南篇、礼仪篇、须知篇、权责篇


剧场礼仪——权责篇

  一旦购买了演出票,您便已经是音乐厅所提供服务的享受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充分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最大限度地享受自己的权利。

  ☆ 尊重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录音、录像及拍照,因为您购买音乐厅演出票所付的费用,并未包含该演出所需的产权费用,因此,未经许可请勿录音、录像及拍照,否则,音乐厅将保留追究一切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如经允许的拍照,请切记严禁使用闪光灯,因为闪光灯会干扰艺术家的正常发挥,遇到这种情况,艺术家有权利选择退场罢演。

  ☆ 在向每位观众提供演出服务的同时,保证每场演出的顺利进行是音乐厅最重要的责任。因此,请观众自觉遵守音乐厅场务部的管理规定,如遇有人干扰演出秩序或影响其他观众正常欣赏,场务人员有权请其离场或由其监护人带领离场。

  ☆ 违反各项规定经劝阻仍未改善者,场务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 如遇天灾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的因素取消节目演出时,有关受理退票的相关事宜,依音乐厅临时告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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