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数码 发表于 2012-8-3 06:00:02

从生命册被涂抹?---唐崇荣

启示录3:5『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岂不是暗示有人会从生命册中被涂抹?甚麼意思呢?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3:5)只能照经文有讲的来解读,不能针对经文没讲的来解读。
这经文有讲的是甚麼?
『凡得胜的、、、、,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
这经文没讲的是甚麼?
『凡失败的、、、、,我也必从生命册涂抹、、、、』。
开始慢慢掌握住这种差异了吗?
我换个方式讲:
这经文保证的是『得胜者,必不从生命册被涂抹』,这经文根本不讲『失败者会不会被涂抹』。
所以,这经文并不能用来作为失败者到底有没有被涂抹的解读经文。
所以,从『箴言/格言型态』,以及『Already but not yet』,我们可以发现,启示录『上帝涂抹』的经文,并不是说上帝真的涂抹,而是表明上帝要他的孩子们在末世大迷惑、大引诱、大背道、大苦难、、、时,依然要坚守真理、持守信仰、至死忠心。
那些愿意这样努力的人,上帝必会赐给他们荣耀的冠冕,永不涂抹他们的名字。
至於那些背道者呢?
这就不是启示录『上帝涂抹』经文所要关心的了。


航天数码 发表于 2012-8-8 12:45:11

这篇小小羊写的文章我在主题上写上唐崇荣写的,我是不是给搞错了。对不起很抱歉。
我应该给改过来.请问版主怎么把主题的唐崇荣改成小小羊呀?

航天数码 发表于 2012-8-8 12:46:05

十六、生命册上的名字会被涂抹吗?

启示录二章十一节下说:“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那是否表示失败就要受第二次死的害?此外,启示录三章五节上说:“凡得胜的……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这么看来,信徒得救是否仍可能再灭亡?不是。其实这是主耶稣对这两个教会中的得胜者所说的慰勉奖励的话。把这类经文当作信徒可能再灭亡的根据,完全违背原意。简释如下:

1、第二次死的害与从生命册上涂名
我们是否不知不觉的断定了,主耶稣不可能把“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或“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这类应许,当作慰勉或赏赐给士每拿和撒狄教会的得胜者,因为那些是一般信徒都可以得的应许?这种推想是否太主观而武断?我们可以肯定那些得胜者也都完全跟我们有相同的想法和感受吗?我们凭什么确定主耶稣的这两句话,对这两处教会的得胜者来说,并非最好的奖励?
比方说,有青年夫妇在恋爱中曾互相承诺,必定终身互爱,无论在什么处境中,永结同心。婚后若干年,妻子遇到极大的困难,在孤立无助的处境中,丈夫对她说了十多年前曾经说过的话:“无论遭遇什么困境仍陪伴在你身边,决不会离弃你。”所说的话虽相同,但妻子的处境与先前大不相同,因而大得安慰,坚强起来。这种情形在我们的人生经历中,不是常见的吗?
照样,主耶稣对士每拿和撒狄教会的得胜者所应许的奖励,按他们的处境来说,是极有力、极宝贵的赏赐。对面临可能殉道的得胜者说“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又应许赐给他生命的冠冕(启二10);对有名无实的教会的得胜者说“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三5下),不正是合宜的奖励吗?主耶稣当然比我们更知道他的儿女需要什么样的鼓励和奖赏了!
所以“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二1),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三5),应该是主耶稣对这两处教会的得胜者重申、保证永生生命和天上名分的稳固,却不是暗示他们若失败,就要被除名的意思。这该是较为准确的领会。

摘自陈终道《万世救恩》——从圣经看救恩真义

航天数码 发表于 2012-8-8 12:46:44

1撒狄教会所得之赏赐,似无特别之处,原是一切信徒所能得着的。每一个接受主救恩的人都可以穿白衣,可以在生命册上不被涂名。但这里主却将这一切当作赏赐,赐给撒狄教会的得胜者。因为按撒狄教会来说,她是一个有名无实的教会,他们的名字只写在教会的册上,未写在天上的生命册上。既然这样,则其中的得胜者,就是有名有实、有真正生命的基督徒,所以主特别强调他们的名字必不在生命册上被涂抹。主的赏赐是针对教会特殊的缺点而说。按他们所在教会来说,他们得着这等赏赐就是最大的荣耀了!
我们应省察自己是否已经穿上基督圣洁的义袍?我们是否仍在自己的破衣是修补?是否名字已经写在生命册?是否已与主发生个人的生命关系?愿每个人都是有名有实的基督徒,所表现的见证和得着的称许是相等的。这样,我们便可以随时迎见那像贼一样临到我们的主了!------陈终道【新约圣经】
2在启示录三章里有一句话顶好。启示录三章五节:「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当国度起头的时候,当审判台前的事起头的时候,神的使者要将基督徒提到神面前,在那里有生命册,生命册上所记载的就是那么多基督徒的名字。在那里有许多天使,也有许多基督徒,主耶稣也在那里。当一个天使,或者几个天使把生命册念出来的时候,有的名字主耶稣承认,这人就进入国度;有的名字念过去的时候,主耶稣不作声,不承认,天使就要在那名字上打一个记号,涂抹一下。所以你看见,得胜的人在生命册上的名字是白的,失败的人在生命册上的名字是黑的。没有得救的人在生命册上根本就没有名字。

  如果在审判台前,你的名字在生命册上被涂抹了,那并不是说你就完了,就不得救了。启示录二十章十五节说:「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这里告诉我们,什么人是永远在火湖里的。若有人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的名字在生命册上找不到,这样的人就要被扔在火湖里。这是新天新地起头的事。启示录三章,那些人的名字不能说没有记在生命册上,只能说名字被涂抹了,那时他们不会落到火湖里去。因为无论如何,他们的名字是记在生命册上的。我们永远得救的事是最牢靠的,是一点不会摇动的。但是另一面,我们如果容让罪、不赦免人、犯奸淫、辱?弟兄,在人面前怕受苦、怕受羞辱、怕受逼迫、不承认主,那我们就要小心,神要叫我们暂时受刑罚。
倪柝声全集23集【这么大的救恩】2部5章

航天数码 发表于 2012-8-8 12:47:07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圣徒永蒙保守)是正确的教义。
但是,启示录3:5『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岂不是暗示有人会从生命册中被涂抹?
在启示录里,关於生命册的部分,共有六句经文: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启3:5)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启13:8)


『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又要归於沉沦。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启17:8)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5)


『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启21:27)


其中,『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3:5)这经文,岂不是暗示有人被涂抹吗?
乍看之下,这经文岂不是违反『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教义吗?


上帝绝不矛盾,上帝的话绝不矛盾,圣经就是上帝的话,圣经绝不矛盾。
为什麼我们要鼓吹『总原则解经』,而不仅是『以经解经』?
因为,总原则解经本身就是一种以经解经,但更强调要先归纳整理出全圣经相关经文,彻底解通之后,建立起总原则的观念,之后用这样的观念来解经。
这可以避免以经解经有时在第一句就解错,导致以后全盘皆错、经文越解越严重的可怕后果。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后来沈沦的,就表示他从来没真正得救过』,这是圣经大量经文归纳之后所得出的总原则。
因此,当我们开始解各自经文时,必需遵守这个总原则。
所以,任何看来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总原则「矛盾」的,一定是我们误解了经文意思。

启示录是圣经里很特殊的一卷。
加尔文学富五车、写出归纳出全本圣经总原则的『基督教要义』,也写过很多个别的解经书。
但是,他不敢写启示录注释书。
事实上,不仅是加尔文而已,很多历世历代优秀的学者、神学家,敢写启示录注释的也不多。
最主要的是因为全部的圣经,多半是在讲现今以及过去的事,这我们很容易验证;
但启示录一来是在讲未来的事,二来是采取象徵与比喻,为了不敢妄称上帝名号、亵渎上帝圣言,所以很多人不敢写启示录解经书。


可是,人类的好奇心,是超级强烈的。
越是不知敬畏上帝名号的人,越是拼命想探究启示录的奥秘。
结果,关於启示录的书、关於天堂地狱的书,基督教书房一大堆,而且都很畅销。
偏偏,内容一翻,根本就是胡说八道、胡言乱语、毫无圣经依据,
可是,一大堆牧师与信徒却信以为真,而且就这样教导与传讲,还拿来见证哩!
我为这些作者,以及这些相信者的勇气,深感佩服,但却不会羡慕。
因为,愚蠢的勇气、愚蠢的教导、愚蠢的见证,都将面临上帝的严厉审判:
『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
『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
不信、不讲,没有事;
乱信、乱讲,会严惩。
聪明的人,只敢敬畏地服在上帝圣言之下,不会去强解圣经、妄称神名来自干己罪。


事实上,坊间非神学性不严谨的启示录解经书、天堂地狱游记,请大家除非是为了研究,否则的话,不妨考虑丢到垃圾桶,不要污染自己,也不要污染别人。
虽然严谨的启示录解经书并不多,但是,依然有良好的神学家认真谨慎在写作的。
对启示录有兴趣的弟兄姊妹,可考虑罗伟所著作的『启示录住释』(华神出版社)。
共有上、中、下三册,总计2024页。
作者本身是归正神学路线,书里的解经与资料也相当丰富,不是坊间那种乱解胡说的天堂地狱游记、启示录讲解可以比拟。


好,开始进入正题。
关於『生命册』,在犹太人文献里,共有三种:
1. 生命册:记录义人的名字
2. 行为之书:记录人善恶的行为
3. 命运之书:记录世界的历史、一些人出生之前就已命定的命运。


那麼,这种犹太人的说法,合乎圣经吗?


1. 生命册:记录义人的名字
『你本国的民中,凡名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12:1)
『还有革利免,并其余和我一同做工的,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4:3)
『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10:20)
启示录这种观念更多,上面已经列出,在此就不列举了。
这种记录得救者名字的生命册,是圣经很常见的观念。


2. 行为之书:记录人善恶的行为
『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这种记录个人行为善恶,依此进行公义的审判的观念,也是圣经的观念。


3.命运之书:记录人出生之前就已命定的命运
『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启13:8)
『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启17:8)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
简单说,犹太人的观念,类似我们说的『预定论』,而这本来就是圣经的观念。
『在我们出生之前、在世界创立以前,就已经预定』。

在此,我们要对启示录说的『创世以来』做进一步说明。
英文KJV版本或许会比较清楚:
『whose names were not written in the book of life from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ld』
它的意思是说:
从创立世界的那一个时间点开始,也就是说,世界被『创立时』就没有被纪录在生命册上的人。


综观以上,犹太人的说法,似乎是具有参考价值的。
当然,难道一定就是分成三本、各自记录那样的内容吗?
这倒未必。
事实上,搞不好都是同样一本『生命册』,只是记录的内容含有那三种成分而已。
请注意『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这经文表明了记录人行为善恶的『行为之书』,也被称之为『生命册』。
所以,是有分开的三本书,还是只有一本书?
我们不知道。
但我们知道的是:
似乎关於人的得救、行为好坏、人的一生,都已经被纪录在天上。


问题是:
这个记录,是会被涂抹的吗?
特别是关於人得救的部分,是不是会从得救变成不得救?


一、 阿民念主义:得救之后,可以沈沦
阿民念主义和加尔文主义(归正神学)相对立,
阿民念主义从人的自由意志出发,加尔文主义从上帝主权出发。
许多采取阿民念主义路线的人,是认为得救之后可以再沈沦的。
本文不对此做深入解释。
我只能告诉大家:那种阿民念路线是错误的、不合圣经的、解不通上帝主权经文的。


在这里面,有一种论点是……………有条件预定论:
上帝在创世之前已经拣选,但最后能否得救要操之在人。
上帝本来就在创世以前写好生命册,但假使人行为不佳,上帝就会在后来涂抹。
乍看之下,这样的说法好像兼顾了上帝预定以及人的自由意志,但其实不然。
我们所信的上帝,有没有『预知』能力?
当然有!
上帝既然能预知谁会坚守信仰、谁不会坚守信仰,他何不一开始记录生命册时,就直接写下最后结果的人名?
何必多此一举,事后还来涂涂改改?
更重要的是,这种『有条件预定论』,是违反『无条件预定论』的圣经总原则的。
甚麼是无条件预定论?
就是说:
上帝拣选一个人,完全与这人行为无关。即使你要跑掉,上帝一样疼爱你,会辛辛苦苦把你抓回来。因此,你可以跌倒,但绝不会跌倒到变成不得救。


二、 一开始所有人都被纪录,后来至死不信者才被涂抹
这解不通圣经这部分:
『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启13:8)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启17:8)
这两句经文让我们看见,有些人的名字,是一开始创立世界的时候,就没有被纪录在生命册上了。
而这些人,届时就会拜那个兽。
换言之,不是『一开始时,所有人的名字都被记在生命册上』,
而是『一开始时,就已经有些人被记在生命册,也有些人不被记在生命册了』。


三、『名』是指『名声』,不是『名字』
这种解法,很容易就可以发现不合理。
我们仔细去看启示录那些生命册的经文,就可以发现这些经文的『名』,是指『名字』,而不是『名声』。


那麼,要如何在符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总原则之下,合理解通启示录『从生命册涂抹』的经文呢?
一、 箴言/格言型态
我们一开始就提醒了,启示录有很多,是属於象徵与比喻。
除此之外,启示录有些文句,是采用旧约『箴言/格言』型态的讲述。
遇到这种型态,我们就必需小心,不能用错误的方式来解读。

我先用一个示范好了:
上帝有手吗?上帝有脚吗?可是,旧约里有很多经文,就是说上帝有手、脚、、、。
遇到这些经文,难道我们真的要解释成上帝有手有脚?
当然不行!
圣经的总原则是『上帝是个灵,没有具体的身体』(耶稣基督除外)。
因此,旧约那些经文,是采取『拟人法』的方式来描述,并不是真的说上帝有手有脚。


同样的,遇到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时,我们也要小心,不能误解。
这类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重点是:
1. 以最『简短』的方式
2. 将『一部分真理』浓缩
请特别注意,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
1. 不是全部真理的呈现
2. 不是神学的呈现
所以我们在阅读这类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时,不能做过度的推论与解读,只能就其呈现出来的部分来解读。
甚麼意思呢?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3:5)只能照经文有讲的来解读,不能针对经文没讲的来解读。
这经文有讲的是甚麼?
『凡得胜的、、、、,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
这经文没讲的是甚麼?
『凡失败的、、、、,我也必从生命册涂抹、、、、』。
开始慢慢掌握住这种差异了吗?
我换个方式讲:
这经文保证的是『得胜者,必不从生命册被涂抹』,这经文根本不讲『失败者会不会被涂抹』。
所以,这经文并不能用来作为失败者到底有没有被涂抹的解读经文。


二、 天国已经来到,但尚未完全实现(Already but not yet)
对每个得救的基督徒而言,是在我们『出生之前』、『世界创立之前』,上帝就已经拣选我们,要使我们得救了。
但是,这不是说我们在出生之前就已经得救。
我们的得救,是在我们出生之后,上帝所预定的时间,我们才认罪悔改得救。
得救之后,我们就不会再沈沦、从得救变成不得救,就如我一出生,就永远是我父母的孩子,这血缘关系永不改变。
可是,我们虽然得救,但肉体仍在,所以我们依然会犯罪、会跌倒,就如我们依然会不乖、不是天天都是父母的乖小孩。
所以,上帝会管教、会处罚,正如父母会管教、会处罚。
可是,上帝绝不丢弃,正如父母不会因我不乖就丢弃。
我们在得救之后,尚未达到完全的状态,还在继续努力。
甚麼时候才会达到完全?
到我们死了去天堂了、末世审判了,那时,我们就永远不会再犯罪,永远住在新天新地与上帝一起,那时,才是真正的完全。


这和启示录有甚麼关系?
请注意启示录,很重要的目的是:
提醒信徒要『坚守信仰、至死忠心』。
这样的观念,在启示录里,不断反覆且大量出现。
特别是在给七间教会的信里,这样的信息更是强烈。


所以,从『箴言/格言型态』,以及『Already but not yet』,我们可以发现,启示录『上帝涂抹』的经文,并不是说上帝真的涂抹,而是表明上帝要他的孩子们在末世大迷惑、大引诱、大背道、大苦难、、、时,依然要坚守真理、持守信仰、至死忠心。
那些愿意这样努力的人,上帝必会赐给他们荣耀的冠冕,永不涂抹他们的名字。
至於那些背道者呢?
这就不是启示录『上帝涂抹』经文所要关心的了。


其实,我们如果仔细想,就会发现一个问题:
上帝岂不是无所不知、超越过去、现在、未来?
若是如此,审判时,还要看书里记录,才能进行审判吗?


因此,我们又可以看见启示录特殊的象徵、寓意的文字表达方式。
这种『依据生命册审判』的启示录表达,未必表示真的有一本书,而是要表达末日大审判时,上帝绝对是非常公平、公正、公义、客观来审判。
当然,到底是不是有一本?还是有三本?还是完全没半本?
这都不重要。
但是,那种『上帝绝对秉公审判』的观念,却非常重要,一定要记住。
在审判时,任何人面对审判结果,都完全无可推诿,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说上帝不公平。


以上说明,盼能帮助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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